由2012年1月1日起,中国大陆为台湾年轻人创业提供机遇,开放台湾居民在部分省市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首批开放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江苏、浙江、湖北、四川、重庆9省市,开放的行业为餐饮及零售业。
个体工商户,指的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人或家庭,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国家机关干部、企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11年上半年,内地个体工商户超过3,601万,从业人员接近7,334万人,平均每一个体工商户除户主本人外,提供1.02个就业机会,平均每户的注册资金仅人民币3.53万元。
另关于两岸产业合作及台商融资问题方面,为进一步帮扶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广东、福建、辽宁、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将陆续推出新政策:
1)加强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支持
如浙江省提出对台资企业与省内企业一视同仁,同等享受科技扶持政策等;上海市支持台资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对于符合条件或取得相应资格的台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2)加大对台资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大陆各省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台资企业的专项授信力度,鼓励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拓宽台资企业融资担保渠道,积极推进台资企业融资体系建设,重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3)支持台资企业科技创新合作
鼓励台湾科研机构、大学、企业与当地企业开展合作,支持台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国家和地方的科研项目。
4)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
这包括提供扶持资金、加强引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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