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協議,為香港產品和服務開拓龐大商機,加強內地與香港兩地之間已建立的緊密經濟合作和融合。CEPA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不斷加入更多開放措施,如何把握CEPA的機遇,開拓內地市場。
CEPA涵蓋三大範疇:
貨物貿易
- 所有經本地生產商申請並符合雙方已商定的CEPA原產地規則的香港貨物,輸入內地時均可享有零關稅優惠。
服務貿易
- 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多個服務領域可享有優惠待遇進入內地市場。
- 香港的專業團體和內地規管機構亦已簽署了多項專業資格互認的協議或安排。
- 服務行業包括:會計、法律、研究和開發、廣告、物流、公路運輸、航空運輸、管理諮詢、證券及期貨、視聽、海運、與採礦相關的服務、銀行、市場調研、與管理諮詢相關的服務、建築物清潔、醫療、社會服務、計算機及其相關服務、專利代理、專業設計、建築及相關工程、攝影、體育、會議及展覽、人員提供與安排、倉儲、文娛、印刷、技術檢驗分析與貨物檢驗、分銷、公用事業、電信、環境、鐵路運輸、旅遊、貨代、房地產、商標代理、個體工商戶、與科學技術相關的諮詢服務、筆譯和口譯、保險。
貿易投資便利化
- 中港雙方同意在多個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領域加強合作,改善整體營商環境。
- 雙方同意在以下十個範疇加強合作:
通關便利化
- 建立雙方海關信息通報制度,探討數據聯網、發展口岸電子清關的可行性,通過技術手段加強雙方對通關風險的管理,提高通關效率。
商品檢驗檢疫、食品安全、質量標準
- 加強雙方在機電產品及動植物檢驗檢疫和食品安全、衛生檢疫監管、產品認證認可及標準化管理等方面的合作,開展消費品安全領域的合作,並積極推動香港檢測實驗室與內地有關認證機構開展合作,以成為認證檢測國際多邊互認體系所接受的檢測實驗室。
中小企業合作
- 加強雙方中小企業的信息交流,組織雙方中小企業交流與考察,共同探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策略和扶持政策。
產業合作
- 兩地根據優勢互補的原則,加強雙方在中醫葯產業、會展產業、文化產業、環保產業和創新科技產業的合作與交流。
電子商務
- 加強雙方在電子商務規則、標準、法規的研究和制定,企業運用、推廣、培訓等方面的合作;加強電子政務合作。
貿易投資促進
- 加強雙方在貿易、投資方面的相互促進,及共同開拓國際商品、工程市場方面的合作。
- 法律法規透明度 加強雙方合作,提高法律法規透明度,努力為兩地工商企業提供資訊,為促進兩地經貿交流奠定基礎。
知識產權保護
- 加強雙方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合作,就兩地知識產權保護的信息進行交流與溝通,以推動兩地經濟發展和促進兩地經貿交流與合作。
品牌合作
- 透過建立工作組、品牌保護的信息交流及品牌的推廣和促進,加強雙方在品牌領域的合作,以推動兩地經濟發展和促進兩地經貿交流。
教育合作
- 加強雙方在教育領域的交流與溝通、信息交流、培訓考察的合作,以及支持兩地有關在內地培養本科或以上高層次人才的合作。
查詢電話:
- 工業貿易署:
電話:23985667
傳真:35250988
電郵:cepa@tid.gov.hk
- 原產地規則、原產地證書及工廠登記
電話:34036432
傳真:27876048
電郵:cepaco@tid.gov.hk
- 安排貨物貿易
電話:23985676
傳真:23989973
電郵:ma_registry@tid.gov.hk
- 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
電話:34036428
傳真:35250988
電郵:hkss@ti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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